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高雄市政府今(9)日召開市政會議,市長陳其邁除關心治安、道安、秋冬空污改善、安全托育等議題,會中也通過「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送請市議會審議,輔導84年以前取得建照執照之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陳其邁說,維護民眾住的安全是市府責無旁貸的責任,盼議會能於本會期審議完畢,保障人民居住安全。
為加強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市政會議通過「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條文,工務局將分類分期分區公告輔導暨補助計畫,並輔導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組織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同時要求6樓以上公寓大廈應於本自治條例施行日起1年內,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程序。未依規定者,主管機關將對主任委員、管理委員或管理負責人處以罰鍰。
陳其邁說明,草案主要有4大措施,首先,公告輔導並補助84年6月28日以前之6樓以上公寓大廈,於計畫公告後一年內強制成立管理組織,亦強制84年6月28日以後6樓以上公寓大廈,於自治條例施行後一年內成立管理組織。再者,閒置、複合式的營業場所,明定納入消防檢修申報,過去程序繁瑣,修正後賦予有公安立即危險之建築,有逕予排除的公權力。而未成立管理組織者,處每一專有部分區分所有權人1到5萬元罰鍰。未向區公所報備者,處主任管理委員等1到3萬元罰鍰。
配套部分,符合一定樓層者,將針對公安申報、消防檢修申報訂定專案補助,與公會合作預定於明年3月前,完成8樓以上公安申報。住警器方面,包括5樓以下住宅,低收、獨居和弱勢三大族群約20萬戶,盼家戶都能裝設,111年6月前住警器設置率可達95%以上。他也感謝消防及工務同仁這段時間的辛勞,會給同仁多些鼓勵,期盼在最短時間內全面盤點,確保民眾住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