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喬偉綱/綜合報導】自新冠疫情以來,實施867天的大眾運輸口罩禁令終於落幕,指揮中心表示,17日僅醫療照護機構、救護車等需戴口罩,民眾於大眾交通工具上可以不戴口罩。
大眾運輸工具上,也不再強制民眾搭乘要戴上口罩,僅改為「建議」配戴。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也說,有些民眾反映不清楚新規則,簡單而言,4/17日起,規定要戴的地點就是「醫療長照機構」,其他都是自主佩戴。
另外,指揮中心表示,民眾在醫療照護機構與救護車刻意、惡意違反規定未配戴口罩且不聽勸導,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且未改善將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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