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彩雲/臺中報導】
案情是發生於112年4月20日22時15分許,在潭子區中山路一段與中山路一段225巷口之交通事故案。

17歲邱男駕駛租賃小客車,車上共載4名乘客(3男1女;前右方乘客為22歲李男、右後方乘客20歲楊男、後方中間乘客19歲楊男、左後方乘客18歲王女)沿潭子區中山路二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駛時,疑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自撞中央分隔島及行道樹。
警方後續依規定到場處置,駕駛經檢測均無酒精反應,駕駛及4名乘客均身體多處擦挫傷,經送醫(慈濟醫院)後傷勢無大礙,生命跡象均穩定,租賃車車身凹陷受損,後續將調閱相關影像畫面,以釐清案情。
有關邱男無照駕駛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1 條第3項製單舉發,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法規,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注意前方狀況,保持安全距離,以避免事故發生。

▲圖說:17歲邱男駕駛租賃小客車,車上共載4名乘客,自撞中央分隔島及行道樹,駕駛及4名乘客均身體多處擦挫傷,員警協助送醫(慈濟醫院)後傷勢無大礙 。 (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潭子交通小隊提供)

▲圖說:17歲邱男駕駛租賃小客車,車上共載4名乘客,自撞中央分隔島及行道樹,駕駛及4名乘客均身體多處擦挫傷,員警協助送醫(慈濟醫院)後傷勢無大礙 。 (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潭子交通小隊提供)

The post 17歲邱男駕駛租賃小客車 車上共載4名乘客 自撞中央分隔島及行道樹 員警協助送醫(慈濟醫院)後傷勢無大礙 first appeared on 台灣捷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