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彩雲/臺中報導】
案情發生於112年4月10日2時10分許,在大雅區雅潭路四段與學府路口發生之交通事故案。
▲圖說:23歲劉男駕駛黑色自小客車與陳男駕駛計程車雙方於大雅區雅潭路四段與學府路口發生碰撞,計程車右側車身、車頂受損,並翻覆四輪朝上,警方到場送清泉醫院治療中。 (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提供)
▲圖說:23歲劉男駕駛黑色自小客車與陳男駕駛計程車雙方於大雅區雅潭路四段與學府路口發生碰撞,致黑色自小客車前車頭受損,警方到場送清泉醫院治療中。 (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提供)
▲圖說:大雅交通分隊小隊長何永豐:23歲劉男駕駛黑色自小客車與陳男駕駛計程車雙方於大雅區雅潭路四段與學府路口發生碰撞,警方到場送清泉醫院治療中。 (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提供) 23歲劉男駕駛黑色自小客車沿學府路往民生路一段方向直行,陳男(年籍待查)駕駛計程車沿雅潭路四段外側車道往潭子區方向直行,雙方於上述路口發生碰撞,致黑色自小客車前車頭受損,計程車右側車身、車頂受損,並翻覆四輪朝上;劉男腳受傷(自行就醫),陳男手腳則多處挫傷,送清泉醫院治療中;警方依規定到場處置,雙方駕駛經檢測均無酒精反應。
警方呼籲,用路人行駛時應注意交通號誌及前方狀況,保持安全距離、減速慢行,避免事故之發生。
▲圖說:23歲劉男駕駛黑色自小客車與陳男駕駛計程車雙方於大雅區雅潭路四段與學府路口發生碰撞,致黑色自小客車前車頭受損,警方到場送清泉醫院治療中。 (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提供)The post 23歲劉男駕駛黑色自小客車與陳男駕駛計程車雙方於大雅區雅潭路四段與學府路口發生碰撞 警方到場送清泉醫院治療 first appeared on 台灣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