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翁順利/台南
台南市農業局推動屋頂型漁電共生案場,自民國104年至今有已有19場開始營運及發電,最近查核發現今年安南區、東山區等室內養殖白蝦及筍殼魚成效極佳。
農業局指出,漁電共生分為「室內養殖屋頂型」及「室外養殖地面型」模式,在維持養殖生產的前提下,利用室內養殖場屋頂、室外魚塭堤岸、引水渠道設置綠能設施,自104年至今建置完成及申請設置中案場共計87件,容許使用面積約155公頃,其中19場已開始營運和發電,達到養殖與綠能雙贏。
屋頂型漁電共生案場申請,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申請第1階段農業設施(室內養殖場)容許使用;並於農業設施完工取得使用執照經營養殖後,才據以申請第2階段屋頂綠能設施容許使用。
漁電共生現行法令限制嚴謹,市府自審查階段到案場完工及營運查核,確實依法把關,以維持魚塭持續生產,今年安南區、東山區等多場室內養殖白蝦及筍殼魚等收獲極佳,彰顯漁電共生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