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記者劉家瑜/綜合報導】
財委會今(3)日審查《投信投顧法》增訂第70條之1條文草案,立委郭國文認為,金管會核准的「投信投顧」與在經濟部登記的「投資顧問公司」名稱都是「投顧」,監管力道卻大不相同,易遭有心人士利用以「合法登記」的相似名稱進行詐騙。他建議兩者名稱應作區別,將「投資顧問」改為「投資教學」,以免民眾混淆。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指出,可以與經濟部一起來研議看看;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也說,可以回去研究。
立委郭國文質詢時指出,統計金管會核准的「投信投顧」家數合計123家,而在經濟部登記的「投資顧問業」家數從2020年4萬7190家,到今年5月已達近5萬7000家,3年之間成長約1萬家,為什麼?黃天牧表示,因為民間對於投資理財資訊需求比較大。
郭國文說,這表示相關業者收益高,帶動這些投資業主進行登記,加上廣告成本低,相對效益又強,刺激經濟部所管、非特許「投顧」業者的登記量大增,但問題是名稱雷同,一個是投資顧問業需特許,一個是證券投資顧問業沒有特許,同屬「政府合法登記」,很多民眾都誤以爲全部是金管會所特許的。
郭國文提到,這也導致證券投資詐騙量高達第2名,佔所有詐騙案件20%以上,兩者至少名稱上要做區隔,以斷絕後患。他提議應把名稱做根本的調整,建議將向經濟部登記的「投資顧問」公司名稱改為「投資教學」公司,不要再用「顧問」來混淆視聽。
黃天牧承諾,可以與經濟部一起來研議看看;經濟部代表出席的政次陳正祺也說,經濟部是公司法的主管機關,但沒有權限管產業,可是產業分類是經濟部主管,可以回去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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