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翁順利/台南
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前局長陳凱凌,涉及詐取財物洗錢等罪嫌,已被羈押禁見及起訴。監察委員蔡崇義、林國明與王麗珍5日申請自動調查。市府政風處立即回應,未拖延也未包庇。
陳凱凌涉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公務員詐欺得利、財產來源不明、偽造文書及洗錢等罪嫌遭檢方起訴在案,監委表示,陳凱凌除現已起訴案件外,是否尚有其他違法失職事項?主管機關對所屬高階公務員是否有督導不周之處?對於防弊監督機制有何策進作為?實有詳加調查瞭解之必要。
台南地檢署4月20日偵結起訴陳凱凌,指出陳凱凌向營建廠商「借錢」從中索賄180萬元,並接受廠商6次喝花酒、性招待,業者發現自己目標工程落空,才得知被騙等,南院已裁定陳凱凌續押3個月。
政風處表示,市府於去年5月接獲相關陳情檢舉後,即交由政風處主動展開調查,並於6月14日將調查結果移請台南地檢署偵參,陳凱凌在去年12月21日遭搜索並於同月23日裁定羈押後,市府已令其離職不予任用,期間並全力配合台南地檢署偵辦。重申市府沒有拖延也沒有包庇,相關之行政責任將俟司法機關偵查與法院審理情形,另予追究,並將全力配合監察院之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