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鄭元毓/綜合報導】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文創法》修正,將賣「黃牛票」者處以票面金額10至50倍罰緩,用機器或其他不正行為搶票者,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以下罰金。但備受關注的「購票實名制」,院會則以附帶決議通過,要求文化部在三個月內,提出針對大型展演活動實名制與二手票券交易平台的具體輔導措施與期程。民間團體也呼籲,打擊黃牛可以降低兒童和少年為搶票而遭受「性勒索」。
日前知名女團Blackpink來台開唱,演唱會門票一票難求。網路上就曾傳出粉絲為求黃牛票,遭受賣家性羞辱,要求買家提供「穿內衣開合跳影片」、「穿高跟鞋的照片」、「一日約會」等等誇張行徑。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表示,黃牛利用兒少急於獲得演唱會門票,但搶不到票的心情,要求他們答應自己「特別的要求」,像是進行性勒索及剝削,有兒少被黃牛要求提供性感歌舞表演影片,或特定身體部位之影像,甚至要求買家穿著特定服裝,並要求拍攝時需露臉。賣家進一步篩選評比這些「應徵者」,再依個人喜好,選出該張票「得主兒少買家」。
台少盟指出,這些賣家利用擁有票券的權力,以售票為名,實際上要求他人滿足個人的私慾或特殊癖好,在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被迫接受要求」或「被誘騙同意」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的性誘騙勒索的條件。更糟糕的是,這些影像一旦傳到賣家手中,就無法再控制影像的流向,也不能確定被如何利用。若這些影像被賣家用於私人猥褻用途,或流出至色情網站,受害者不只可能在受害時毫無所知無處求助,甚至在求助後還可能遭受社會的二次傷害。
台少盟強調,文創法修正後,實名制仍需文化部落實承諾。這項改革有助於保護兒少的文化近用權,台少盟也呼籲政府應增加兒少的黃牛申訴機制以及鼓勵主辦單位保留青少年票卷的優先取得的機制,並期待文化部遵守承諾,三個月內文化部應擬定實名制鼓勵獎勵辦法,台少盟會持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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