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車輛報廢登記後應注意的二三事!

Vendor Icon

波新聞

車輛報廢登記後應注意的二三事!

11月. 25, 2021

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近期有接到民眾詢問的電話已辦理報廢登記的車輛,事後有人想買他的車,可以再繼續使用領牌嗎? 
高雄區監理所李瑞銘所長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0條第4項規定:「報廢之汽車,不得再行申請登記檢驗領照使用。」,所以車輛辦理報廢登記後,不得再重新驗車領牌。 
高雄區監理所提醒車主,已辦理報廢登記的車輛請切勿再行駛上路,並應將車體交給合法的回收商回收(撥打專線0800-085-717(請幫我清一清))並保留回收證明,以避免事後車輛被没入或非法使用,衍生交通違規暨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繼續徵收之困擾。

author avatar
波新聞
波新聞於2017年9月1日在高雄成立。隷屬文青農實業有限公司,架構分為新聞區、專題區及影音區,報導與社會大眾相關的民生訊息,秉持傳遞正向訊息、提升正向能量、波動良善之心、共同關懷弱勢,讓社會更加祥和與美好。
donate plan

充電計畫

喜歡這篇文章嗎?歡迎幫作者充電,好內容值得更多人支持

瞭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