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雲/台北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與華夏科技大學已於112年5月18日收到教育部公文,教育部原則同意二校整併計畫書。
華夏科技大學自112學年度起停止全部班級招生,整併期間華夏科技大學師資質量基準應符合 「 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第4點附表1規定,停招之系所分年所需專任教師數,以維護在學學生受教權益。
華夏科大得於整併期間免受校務評鑑,經費獎勵及補助之申請,依各補助要點辦理。
華夏科大於解散清算後,將剩餘校產捐贈臺科大。整併期間,臺科大得與華夏科大討論無償借用校地供臺科大使用。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得以專案方式聘任(用)華夏科大教職員工,惟適用人員僅限於整併計畫書核定日華夏科大仍在職現有人員,臺科大修訂「延攬專案及客座教學研究人員要點」,二校整併計畫書所列人員得免對外公開徵才之規定。
二校於整併期間應妥作財務規劃及控管,積極維護教職員生權益。
臺科大與華夏科大感謝教育部及兩校全體師生同仁的合作支持,期許攜手共創技職教育優質發展典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