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劉己玄/高雄
爭議延宕長達60餘年,政府公權力一直無法解決,面積廣達25公頃的旗山區南溪洲蕉農「太平寺租地案」,蕉農代表一行20餘人,昨日連袂至監察院陳情,希望監察委員發揮公權力,查明案情,早日結案。
該案曾於2月14日下午3時,由市議員朱信強邀集市政府民政局、地政局、旗山區公所、蕉農等,在南溪洲天木宮,召開協調會議,共商解決之策。
蕉農指出,佃農(蕉農)因與太平寺間耕地租佃發生爭議,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向旗山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申請調處,調解不成,移請高雄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至今已近四年,仍未辦理,若太平寺不服調處,則請依法逕移送司法機關辦理,以維護佃農權益。
市議員朱信強對此案相當重視,該案一值拖延未決,雙方也一直纏訟,加上政府有關單位人事更迭,蕉農人心惶惶、忐忑難安,希望能取得共識,共商良策,解決交農民瘼。
朱信強希望監察院,確切調查清楚,提出可行方案,替蕉農尋求解套,早日了卻心中煩憂。
郭姓及葉姓蕉農說,祖先在此土地耕種已百年,絕非「侵占」,如果突然之間,土地消失沒有,後代子孫情何以堪!
在此之前,法院有陸續判決,原告太平寺並未舉證證明系爭土地現為被告(蕉農)占有使用,將太平寺之訴駁回。此一民事判決,等同蕉農並未占有,「護產」成功,使部分蕉農心中吃下定心丸。
此案若無適切解決,可能演變為極大的蕉農陳抗社會問題!之前也有蕉農甚至「揚言」,如果太平寺方面欲以任何手段取有土地,則不惜抗爭,甚至以「生命」阻擋。
面積廣達25公頃的「太平寺租地案」,蕉農於101年2月間組織「旗山區太平寺土地自救會」,團結腳步,一致對外,聘請律師打官司,目前有54戶蕉農參加自救會。
陳情蕉農指出,彼等祖先世居溪洲庒圈地而耕,賴此維生,日本占領後以河川地收歸國有,再放領或售予日人太平寺,佃農再承租以供養寺院,國民政府光復後,先人依法繳納租金,後代理太平寺繳納田賦,直到76年政府廢止田賦,承繼持續耕作至今,並無積欠租金情形,更無積欠地租達二年之總額;太平寺無自任耕作能力,因耕地產權不明,內部管理不善,自五十六年起未再開租金通知單,更未依法繳納田賦代金,從未開具催繳租金通知予佃農,也從未通知與佃農終止耕地租賃關係。佃農先於40-53年間繳租,後於65-76間代太平寺繳納稅捐,可知太平寺至65年起即無任何合法管理權人存在,在無命佃農繳納或催告給付租金之情事下,致佃農無給付租金之對向而未繳租,可歸責於太平寺,今出租人與承租人有租佃爭議應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26條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