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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監視器打臉片)撞倒機車不認帳 警播放監視器當場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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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爆料網

5月. 25, 2023

【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1名吳姓男子日前在台中市區停車時碰倒1輛機車,未報案即駕車離去,警方通知他到案說明,吳男說倒車時沒聽到機車倒下,下車看機車沒倒,是吃完東西要上車發現機車倒在車旁,怕別人誤會是他撞的就沒報警,並提供行車紀錄器證明沒撞到車,但警方出示附近民宅監視器影像,清楚拍到該車撞倒機車,吳男立即改口會請保險公司處理。

吳姓男子否認駕車肇逃,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當場打臉。

臺中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吳政哲日前接獲通報,天津路三段某處發生交通事故,吳員到場了解,林姓男子(19歲)稱,5月22日早上9點將機車停放到下午4點,朋友看到他的機車倒地通知他下樓查看,因無明顯撞擊痕跡,不確定是否為車禍,尋求警方協助。

林姓男子機車(紅圈處)被撞倒,警方到場調查處理。民眾提供

警方訪查鄰居是否有聽聞車輛碰撞,鄰居表示約中午時段似有聽見車輛倒地的聲音,吳員循線查訪附近商家及民宅調閱監視器,發現中午12時左右一部自小客車撞倒該機車,駕駛下車查看、沒多久便駕車離開,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連絡吳姓男子(43歲)到案說明後,告發肇事逃逸。

監視器錄到吳男車子撞到機車。民眾提供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警方提醒民眾,若不確定是否有擦撞,最好通知警方到場釐清,以免構成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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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記者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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