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詩涵/嘉義報導
「跟蹤騷擾防制法」自111年6月1日施行後迄今將屆滿周年,嘉義市警局表示,最常見的騷擾態樣前三名為「盯梢守候」、「通訊騷擾」、「威脅辱罵」,警方提醒,遭遇跟蹤騷擾時,請勇敢拒絕並向外尋求協助。
市警局指出,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實施「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跟蹤騷擾行為,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怖,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就可能會構成跟蹤騷擾罪,跟騷法施行迄今,嘉義市警局已受理35件跟蹤騷擾案件,開出27張書面告誡書。
市警局強調,警方受理民眾報案後,會立即展開刑案偵查,對於危險個案並可發動拘捕、搜索、移送、建請聲押等刑事強制處分。跟蹤騷擾罪屬告訴乃論,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有些被害人雖暫不提出告訴,但警局受理後仍會立即展開調查,並依職權或被害人之申請開立告誡書,以及加強被害人的保護措施,被害人在6個月的告訴期間內都可以提出告訴;若2年內行為人再實施跟蹤騷擾行為,被害人不僅可再次提出跟蹤騷擾告訴外,還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如果有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的情形,加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者,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局長陳炯旭提醒,任何人遭遇跟蹤騷擾時,請勇敢拒絕並向外尋求協助,捍衛自身權益,並採取下列自我保護措施:(一)冷靜應對尋求協助、(二)蒐集相關證據記錄過程,(三)提升自我防衛意識、(四)避免正面接觸,(五)警方絕對嚴正執法,(六)防制性別暴力。
為提升民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嘉市警察局將持續派員至各校園、社區、機關團體向民眾宣導,並結合嘉義女中大傳社同學,共同製作防制跟蹤騷擾專題節目,於該局Podcast「報嘉音」節目中播出,並辦理網路互動有獎徵答活動,請民眾多多參與,就有機會獲得兔年限量萌警悠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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