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方健龍新竹報導】有關民進黨婦女性前黨工爆料,過去遭遇性騷擾案件,向黨內主管求助,卻遭對方冷回應,律師出身的國民黨立法委員林思銘今(1)日表示,民進黨中央黨部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範,該名前黨工可向民進黨中央黨部提出損害賠償。
立委林思銘指出,為防止職場中的性騷擾行為,性別工作平等法明確課予雇主有善盡保護勞工權益及創造平等友善工作環境的義務。其中第13條第2項規定:「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林思銘表示,依照該名前黨工的說法,事情發生在去年9月,當時已經向時任婦女部主任、現任副祕書長許嘉恬求助,代表雇主已經「知悉」,卻沒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使得該名黨工必須持續在極度不適與受威脅的環境中工作,身心瀕臨崩潰。
依照性平法第28條規定:「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之義務,受有損害者,雇主應負賠償責任。」林思銘說,這位前女性黨工絕對有權利向民進黨中央黨部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他也支持受害者透過司法程序,積極為個人討回公道。
林思銘感嘆,民進黨高喊維護性平與女權,私下作為卻完全背道而馳,令人不齒。他希望不論任何性別,在工作場域都應受到尊重與平等對待,因此呼籲受害者們勇敢揭發不法,他個人也願意提供相關法律諮詢服務,共同維護友善的工作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