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1名男子於日前凌晨,在永吉路友人住家飲酒至1時許結束,短暫休息後,租借共享機車騎乘返家,行經民生東路四段80巷因轉彎未打方向燈,經松山分局東社所員警發現攔查,盤查時男子酒氣明顯,經酒精檢知器初篩出現酒精反應,並坦承過去曾有酒駕違規紀錄,且未駕駛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之車輛,現場急Call律師求法律意見,最後表明拒測,全案經依違規事實分別舉發「未使用方向燈」、「不依規定駕駛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之車輛」及「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檢測」,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恐將面臨最重30萬罰鍰及吊銷駕照。
松山分局呼籲市民朋友,歡聚時飲酒助興或食用含酒精成分食物,均易衍生酒駕情事,切不可心存僥倖,以為自己不會這麼倒楣遇到警察,本分局將持續針對易酒駕路段、時段,不分平假日、白天或深夜,強化執法密度,守護民眾平安回家。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長黃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