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新聞娛樂中心/綜合報導)演員大牙(周宜霈)27日公開指控11年前遭她的老闆,同時也是藝人的「黑人」陳建州性騷擾。對此陳建州28日發出律師聲明,反控大牙貼文虛偽不實,已在28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1000萬元,並要求大牙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並稱會將賠償金捐出。而大牙也回應「再次感受到當年窒息的壓力,但是這次我會勇敢,法院見」。
而陳建州發出的律師函,則在法律界引起諸多討論。日前踢爆國民黨性騷吃案的楊律師就指出,策略上通常會選擇先提起誹謗罪的刑事告訴,等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因為威嚇效果最強,而且不用繳裁判費。但例如擔心自己成立誣告罪或其他情況下不想提起刑事告訴,當然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但請求金額越高,要繳的裁判費越多,實務上妨害名譽判賠金額不可能高達500萬,請求這麼高只是浪費裁判費。
另外,針對陳建州要求大牙在臉書公開道歉,楊律師則表示,111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已經宣告違憲了,應該要求未來拿到勝訴判決後,把判決書放在臉書上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