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爆料網/苗栗報導】
(更新:新增警方說明、照片)
1名男子9月15日晚間8時許騎機車行經苗栗市民族路、和平路口1間超商附近,前方1輛自小客車突然打開車門,男子閃避不及撞上就醫,目前仍因骨折住院中。男子未報警,並將行車紀錄器影片PO上臉書社團「苗栗大小事」詢問:「請問這樣責任歸屬誰錯比較多?請各位大大幫忙一下」,網友幾乎一面倒要他趕快報案,還有人質問:「打110很難嗎?」
有網友表示,「未兩段式開門汽車全責,沒報警嗎?對方有照跟無照跟事故主因都不會有任何因素,肇責歸肇責,無照只是他會多吃一張罰單!個人建議不要這麼快和解,車輛事故只要有報警,半年內都屬於有效期,隨時可以提出傷害告訴,最好都傷都處理的差不多,該賠償都賠償了,再做和解的動作」
另有網友表示,「一定要報案,有保險跟日後理賠訴訟問題、保障權益」、「強烈建議現在去報警還有影片記錄,不然之後保險或理賠你會搞了幾年的法院,只要沒報警對方一刷賴你,幾年都要耗在這破事上!」

停放在路邊自小客車駕駛未注意後方狀況突然打開車門,釀成事故。
苗栗警分局表示,經檢視影像畫面,機車駕駛行經苗栗市民族路段(民族路101巷北往南方向右轉民族路)後,與民族路上停車開啟車門之自小客車發生碰撞,現場雙方均未報案。警方目前也未接獲相關當事人的報案,後續將持續調查釐清。
苗栗警分局提醒民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之1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可處新台幣2400元至4800元罰鍰」。另呼籲民眾駕駛車輛停車後開啟車門時,應謹守「兩段式開車門」,先看照後鏡再轉頭往後查看,再輕推車門開啟約15公分,確認後方無來車時再下車,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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