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陳乃瑜、山田摩衣今(2日)召開記者會指控,新北市政府與計程車隊簽訂公務車的採購契約,每年享有86%至95%不等的車資折扣,得標車隊卻將折扣成本轉嫁給計程車司機,司機若拒接公務單將被停機,質疑市府包庇並與車隊聯手剝削運將4年來逾600萬元。
卓冠廷指出,12年前政府為了避免計程車隊打折扣戰、惡性競爭並且將折扣成本轉嫁到司機身上,修法規定車資折扣不能由司機吸收。新北市府從2019年11月18日公告新的採購標規,2020年開始採用共同供應契約,即俗稱開口合約,一口氣將市府2019年的公務計程車決標費用從567萬拉高到917萬元,之後更是逐年調升,到今年契約執行金額上限達1170萬元,但計程車資從2015年10月起跳價是70元,到今年4月1日才調漲為85元。
卓冠廷說,市府連年調漲計程車預算不合理,運將也並沒有因為新北市府大幅度增加叫車預算而受惠。山田摩衣指出,車隊一開始提供市府86折,司機只能拿到85折的車資,今年市府給車隊的合約是94.5%折扣,但車隊仍扣司機15%,若今年合約走滿,市府可享1239萬元的計程車里程,只須付1170萬元,運將少185萬元車資可拿,車隊可賺117萬元。
陳乃瑜說,運將不但要被車隊扣掉15%車資外,運將還要自行將簽單送去指定地點請款,需額外負擔來回油錢,也不能拒絕接公務簽單,否則會被停機。有運將今年多次向新北市秘書處反應,秘書處8月回覆都是「有了解、有處理」,甚至說「車隊跟運將之間另有合約」,無視標案帶頭違法,更因車隊登記在台北市,就把稽查責任推給台北市府,實在離譜。
3位議員呼籲侯友宜中止競選行程,回來新北市面對總質詢,處理好這個違法採購案,並對被剝削4年的計程車司機道歉。
對此,新北市秘書處表示,契約均載明要求得標廠商不得將契約扣款金額轉嫁勞工,或不利勞工作為,如有廠商將折扣部分車資轉嫁由駕駛吸收等情形,得將相關資料向當地政府計程車業主管機關或公路監理機關提出申訴,並依相關法令裁處,新北市政府絕對秉持勿枉勿縱的態度。
勞工局表示,計程車司機多為靠行的自營作業者,與計程車業者間為承攬關係,可根據業者所計給的報酬評估決定是否接受派遣,業者並不能強迫司機承接業務;若司機為受僱駕駛,不管業者提供市府的優惠措施為何,仍必須依原契約照給司機工資,否則將違反《勞基法》,可處2至10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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