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諸葛志一臺中報導】台中市公車業者四方公司屢次因勞資糾紛發生罷駛、脫班狀況,嚴重影響乘客權益,台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日前協調四方公司將市府預撥的補助款,優先支付駕駛員薪資,但四方公司未依約撥付,導致駕駛罷工,交通局已緊急協調其它業者啟動代駛機制,並呼籲四方公司正視解決勞資爭議,儘速撥付駕駛薪資,確保勞方出勤正常。
葉昭甫表示,為解決資方金流問題,交通局過去一個多月數次與資方討論,並啟動補助款專案性分期給付,讓資方能因應短期金流問題,交通局並要求資方收到政府補助款後,必須第一時間給付給駕駛薪資。交通局昨日也約談資方董事長等管理階層,要求四方公司昨日下班前給付薪資,但四方公司仍舊拖欠駕駛員薪資,導致駕駛醞釀罷工。對此,市府將依契約開罰,並緊急協調其它客運業者啟動代駛制度,確保四方公司13條路線尖峰時間的乘客權益。
四方公司有13條路線、所需駕駛數大約60位,代駛業者也趕緊針對代駛路線行駛路徑、班次、站點逐一確認,17日啟動代駛機制,公車顏色與四方客運不一樣,但班號會一致,請民眾注意搭乘狀況,有問題可跟交通局反映。
葉昭甫說,路權是客運業者經營的本體,對於向政府申請購車營運補助等都有非常大的影響,若業者經營不當影響民眾權益,市府可將13條路權全數收回;葉局長也提到,今日早上勞方已向勞工局陳情,勞工局會儘速召開勞資協商,希望資方釋出最大誠意,如期如質撥付薪資,確保勞方出車狀況正常穩定。
交通局補充說明,四方公司所營13條路線核定班次共476班,依照四方客運今日的預排班表,自動稽核系統顯示17日漏班470班,目前僅發出6班,依契約規定每班可開罰5000元,共可開罰235萬元(5000*470),另再依公路法77條可再開罰9萬元,總計244萬元,交通局將視今日最終發車狀況依照實際漏班班次開罰;另因已嚴重影響民眾乘車權益,屬重大事故,交通局將依《公路法》47條,函請四方公司限期改善,若未於期限內(10月20日前)改善完畢,將依《公路法》第47條收回部分路線路權。
交通局指出,四方公司所營13條路線目前已請台中客運、統聯客運、中台灣客運、中鹿客運、巨業交通、全航客運及睿奕交通協助相關路線代駛事宜。另四方公司駕駛員薪資,四方公司分別於每月5日撥付前月底薪及15日撥付前月變動薪資,目前四方公司積欠該公司全數60位駕駛員的9月變動薪資,合計約276萬元,交通局已嚴正要求四方公司應立即撥付及恢復正常發車班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