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諸葛志一臺中報導】民眾若因車禍、意外需截肢或有殘肢,有人會想獨立火化,未來過世後將骨灰放在一起;市議員陳文政23日在議會質詢表示,在台中若有民眾有殘肢,已有醫療證明不能獨立火化,只能交給殯葬業者集中處理,比狗、貓等毛小孩辦後事還不如,要求市府檢討。民政局長吳世瑋回應,要跟相關單位再研議。
陳文政表示,台中市立兩處火化場,現行僅規定遺體、流產、死胎可以火化,檢附醫療證明的殘肢卻不能火化,相當不近人情。他強調,台灣民間講究身後事應該要「完整」,若不幸因傷、因病截肢,也希望未來能放在一起,接獲民眾反映,因傷截肢後醫院表示病人可自行帶回、或委託合法業者處理,但患者考量若自行帶回,台中沒有殘肢獨立火化服務,最後只能忍痛交給業者統一處理。
陳文政指出,攤開全國各殯儀館規定,目前僅有高雄殯儀館提供殘肢火化服務,醫療截肢屬於極端狀況,案件數應該不多,就算台中提供殘肢火化服務,也不至於排擠到現行火化業務。呼籲民政局因檢視相關規定,不要讓台中不幸受傷截肢的市民抱憾終身。
民政局長吳世瑋回應,根據現行規定,大體火化要有死亡證明書,殘肢獨立火化部分要再跟衛生局、司法機關研究是否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