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爆料網/台中報導】台中市大里區日前有一位民眾酒後要回家,事前特別準備電動滑板車躲避查緝,沒想到半路自摔,警到場發現他酒測值達0.96Mg/L,因電動滑板車屬「動力交通工具」,民眾最後也吃上公共危險罪官司。
日前台中市大里區立仁橋頭傳出一起自摔事故,警方到場發現,一名年約50歲的賴姓男子在友人家喝完酒後,心存僥倖想覺得電動滑板車較不易被警方攔查取締,遂大膽騎乘電動滑板車返回太平的住處。

沒想到他半路輾壓到石頭而自摔,警方提醒民眾,電動滑板車是靠電力驅動,故屬於刑法「動力交通工具」的範疇,酒測值如超過0.25 Mg/L,可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提醒民眾勿違規使用及酒駕,以保障自己及他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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