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台中報導】中市北屯區大坑經補庫停車場常一位難求,近日有民眾發現,HONDA汽車業務看準人潮往來,竟在這裡佔用車位向往來民眾推銷車輛;市府交通局指出,車輛佔用路營業影響民眾權益,可要求業者將車輛開走,如有必要可以直接拖吊,且收取拖吊費與保管費。
台中市大坑風景區有多條登山步道,其中以9號步道最熱門,一來交通便利,附近有經補庫停車場,二來步道平緩好走,三來登山口前的經補路、東山路一段383巷,有攤位市集、小吃等。
經補庫停車場常一位難求。翻攝畫面每到例假日,9號步道附近的經補庫停車場常一位難求,日前有民眾發現,車商大刺刺將車停在停車格內,旁邊還有車商的羅馬旗,因該停車場不收費,車商一停就幾乎是一整天,業務熱心向往來民眾介紹車子。
HONDA台中經銷商一位主管則不認為此舉有錯,竟稱「這停車場公眾都可停,我們沒有違規停車,且附近很多攤販在做生意,也不見相關單位取締。」該主管還主張,民眾找記者投訴「方法不太對,如果覺得有錯應該是打110。」
HONDA主管稱在停車場展售並無不妥。翻攝畫面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指出,依《台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公有停車場不得有營業行為,如有車輛佔用營業或招攬生意,影響民眾權益,交通局可要求業者將車輛移置適當處所。
交通局強調,若業者不移置或不在車內時,可直接拖吊保管,並向業者收取拖吊費與保管費,未來會針對重點停車場加強巡查,民眾如發現違規行為,可洽停管處或電洽1999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