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管會於 2021 年 7 月正式將虛擬通貨(加密貨幣)納入洗錢防制規範,要求業者做足實名制( KYC )措施,同時函令業者分兩階段完成聲明書。金管會近日表示,全台 16 家提出聲明的虛擬貨幣平台當中,目前只有 3 家正式完成聲明程序。台灣金管會同時呼籲,設置比特幣 ATM(BTM)的業者也應提出洗錢防制法令遵循的聲明。
台灣金管會去年 9 月 30 日函令虛擬通貨業者提供聲明書,其中「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書」須於去年 11 月底完成,另一份「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檢查表」則須於今年 6 月底完成聲明。
按照金管會函令,虛擬貨幣業者須繳納完「兩階段聲明書」,才算是完成洗前防制與反資恐法令遵循。
台灣金管會日前指出,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為止,計有 16 家業者提出洗錢防制法令遵循的聲明,經檢視業者提出的文件與資料,已完成前項聲明程序的業者有 3 家,分別為: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Maicoin)、王牌數位創新股份有限公司(ACE)以及跨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HAINSS)。另外,BITGIN 幣竟交易所則是向區塊客表示,由於更名後尚需補件,所以目前還沒正式被列入名單內。
台灣金管會表示,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的業者,代表其負有執行洗錢防制法、防制洗錢措施的義務,包括:確認平台用戶身分及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可疑交易等,但公告強調,這不代表業者所從事的虛擬通貨活動經金管會給予核准或任何形式的認可。
近幾年來,隨著台灣比特幣 ATM(BTM)數量增多,過去一年多從 10 台增至現在的 25 台,報導指出這已引起民眾擔憂「恐有洗錢疑慮」,對此,金管會表示已訪查部分 BTM 機台,發現有業者在未完成聲明的情況下提供虛擬通貨買賣活動的情形,因此呼籲業者應主動提出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
對於未提出前項聲明而持續以 BTM 機台提供服務的業者,台灣金管會表示將依洗錢防制法規定,對個別業者限期令其改善,須在今年 2 月中前補正,否則得處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 、1,000 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台灣金管會也於去年 12 月 27 日函請銀行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以及後續交易監控時,都應辨識客戶是否為虛擬通貨平台業者,及是否已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的聲明,以執行強化防制洗錢相關措施。若平台業者拒絕提供審核客戶身分措施相關文件,銀行應依法或依契約婉拒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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