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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友善校園、反霸凌、反歧視 國教盟籲從增加輔導資源、落實品格與家庭教育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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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傳媒

12月. 07, 2023

對於立法委員范雲於7日召開「如何讓每個人在臺灣有尊嚴的生活:反霸凌、反歧視,人權、性平、貧窮教育」公聽會,國教行動聯盟發布新聞稿主張,要推動友善校園、反霸凌、反歧視,應由增加輔導資源、落實品格與家庭教育做起。

國教盟青年部代表李雨函表示,以長期服務脆弱家庭孩童的觀點,學校應加強心理諮商服務,提供這些不利處境學生心靈抑或實際求學上的支持,並且加強適性教育以及多元的職涯輔導,否則多數脆弱家庭的孩子仍難融入在群體之中,進而增加被霸凌的風險,甚至孩子最後走向自暴自棄,造成惡性循環。

在國教盟調查「全國家長最關心的十大教育議題」中,品格教育排名第一,有些家長團體也大力呼籲校園看重禮義廉恥,就是著眼於學校品格教育未落實,孩子品格需要提升。例如:一早在某些學校門口,往往看到校長頻頻向學生打招呼,學生卻連看都不看一眼 ,隱性的教育不被重視,被重視往往是學科成績等顯性的教育成果。

近年來,校園性平、霸凌事件頻傳,最後都以修法、嚴懲加害者來解決。但法律只能約束外在行為,卻無法培養內在品格,如「尊重」來自於同理心(學習傾聽、能感受回應自己和別人情緒),實際上「加害者很可能就是過去的受害者」,共同思考「如何修復傷害」「如何避免類似傷害再度發生」,一起尋求「修復式正義」才是根本之道。

國教盟指出,近年來法令快速調整、行政規定更加繁複,基層學校行政往往應接不暇、疲於奔命,部分學校教師為了避免觸法,選擇消極不作為,對於霸凌及歧視等問題,不敢涉入的情況變得更加嚴重,也使問題更加惡化。適度讓家長與實際照顧者參與學校教育絕對有其必要,但眾多家長期待的「家長參與教育事務辦法」修法卻已延宕多時。

《世界人權宣言》第16條指出:家庭是社會的自然和基本單位,應受到社會和國家的保護。孩子的成長與家庭教育息息相關,要如何實踐家庭親職教育,首要之務需要提高家庭教育的行政層級,並增加預算,建立一套有系統的家庭影響評估。其次是落實國、高中家庭教育課程,大學通識課有婚姻、家庭必修課。

國教盟還表示,監察院曾於102年、106年及108年三度糾正教育部,指出教育部未依法寬籌家庭教育經費,教育部編列家庭教育預算一年只有3億,約為年度總預算千分之一,對地方政府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的運作及功能亦督導不力,以及未能積極結合民間資源,以共同推展家庭教育之缺失。國教盟認為,家庭發揮功能,孩子才有幸福。

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參與「如何讓每個人在臺灣有尊嚴的生活:反霸凌、反歧視,人權、性平、貧窮教育」公聽會。(翻攝國會頻道)

國教盟並以日本霸凌通報一年近61萬為例,即可以知道要求學校動則啟動法定程序,必然面臨的就是行政量能不足,其次也凸顯法定啟動要件不明確或過於寬鬆,因此需要清楚定義:何謂不利處境群體?人數比例是多少?歧視如何認定?國教盟認為,應避免將需要個別輔導、協助的少數個案視為普遍存在的多數群體。也應避免讓學校變成法院,不要讓非法律專業、本來應該好好專注教學的學校教師疲於應付繁雜的法律程序,弄得身心俱疲。

國教盟表示,台灣的教育問題不在立法,而在落實,人權教育應該是落實在生活中,在現有的108課綱中已被列為需融入課程的重要議題,只是在教材和方法上如何執行而已,應該回到現有的教育體制中進行落實,而不是再立一個空泛抽象的法律,設立若干委員會和教育中心,疊床架屋來實行。反而應該開始檢視人權之間的平衡,教師權、學生權、家長權等產生衝突時的平衡與處理。再者,可參考他國如何落實「人權教育」? 人權教育是要教甚麼?是否應先落實更為客觀具體的法治教育?2018年黃國書委員曾提出「人權教育法」草案,後來各界評估並無其必要性,目前教育環境不需要再多一個並無實際功能的人權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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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傳媒》為台灣唯一專業教育、傳播、科技媒體,創辦人成舍我於1988年創立,前身為《台灣立報》,2017年以「社群媒體媒體」(social media media)面貌重新啟動;2019年轉型為網路媒體,定位為「專業教育、傳播、科技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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