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台北報導】1名陳姓男子日前喝醉後在台北市街頭朝民眾亂噴辣椒水、並闖入商家鬧事,轄區中正第二分局員警前往了解,得知他因稍早搭計程車喝得太醉,遭運將拒載憤而發洩。全案偵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陳姓男子酒後欲搭計程車因說不出要去哪裡遭拒載,竟朝路人噴辣椒水、並至商家鬧事。12月5日7時許,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獲報,一名男子持辣椒水朝路人噴灑,並至附近商家鬧事,隨即派遣警力趕赴現場處理。警方抵達現場後,發現陳姓犯嫌仍於受害商家內,經同步調閱周邊路口監視器,確認陳嫌確有持辣椒水騷擾路人、店家等情事。警方認為已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之現行犯,請該男至派出所說明案情。

陳姓男子因喝到泥醉被警方請下車。翻攝畫面
經了解陳嫌疑因酗酒泥醉,在寧波西街欲上計程車,但一直盧運將、卻沒有辦法說出要去哪裡致運將拒載,心情不佳洐生脫序行為;兩名遭噴灑辣椒水之路人及受害商家皆因受傷、損情形輕微,表示暫時不提出告訴。

警方對陳嫌進行酒測。翻攝畫面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民眾應理性適量飲酒,避免酒後衍生相關脫序行為,也籲請計程車司機如遇乘客酒後鬧事,應請求警方到場協助,避免任意丟包造成其他事端,甚至衍生憾事,以確保自身權益。
南海路派出所所長賴新天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