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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醫誤認器官被摘除 醉男攻擊醫護代誌大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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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新聞網

12月. 12, 2023

《圖說》男子醉倒送醫 誤認器官被摘除攻擊醫護,依違反醫療法暨傷害、恐嚇等罪嫌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海山分局提供〉

【民眾網葉柏成新北報導】一名男子醉倒在便利商店前,民眾報案後送醫,誤以為醫護人員的檢傷行為,要摘取其身上的器官,以徒手方式攻擊急診室傳送員李男,經警員制伏後依違反醫療法暨傷害、恐嚇罪現行犯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指出日前凌晨約5時左右獲報,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啟動警民連線,轄區新海派出所巡邏警員火速趕抵現場,發現劉男於當日稍早因酒醉在便利商店前路倒,民眾報案後,送至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救治時,不僅大聲咆嘯,出言恐嚇在場醫護人員,更以徒手方式攻擊急診室傳送員李男,致李男頸部受傷,現場依違反醫療法暨傷害、恐嚇罪現行犯逮捕劉男。

劉男清醒後,感到懊悔不已,表示因酒醉誤以為醫護人員的檢傷行為,係要傷害與摘取其身上的器官,才激烈的抗拒並大聲呼叫,並非蓄意攻擊。全案訊後依違反醫療法暨傷害、恐嚇等罪嫌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依據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規定,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患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反規定者最高可罰新臺幣30萬元。

警方表示,透過平時與轄內醫療院所建立的橫向聯繫管道,遇緊急狀況時,經院方通報,將立即派遣線上巡邏警力到場排除,並依法偵辦,以展現醫療暴力零容忍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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