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自108年7月24日發布實施代拆辦法後,迄今受理6案代拆案,分別已執行完成2案、明年執行1案、圓滿協調2案、審查書面1案;其中,永和區得和段961地號都更案,4戶經公調程序後,皆圓滿與實施者達成協議,全案將於明年1月進行拆除作業,加速都市更新重建作業。
城鄉局長黃國峰指出,新北市率全國之先於108年7月24日發布實施代拆辦法後,配合都市更新條例增訂危險建築物準用建築法第81條程序強制拆除,市府即於111年11月23日增訂危險建築物免除公私調程序,加速危險建物拆除腳步,然面對日趨增加實施者申請代拆案件,衍生相當人力資源與行政成本,為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將於本月20日起新受理案件開始收費,以實質反映成本。
都更處指出,受理6案代拆案中,在進入公調程序能圓滿取得共識,分別為本案與汐止智興段,往往待拆戶因對都市更新審定的權利價值仍有觀念上的誤解,透過再行協調小組成員站在公正、客觀立場說明內容,讓待拆戶了解都市更新的審理過程,而圓滿的結果除了再行協調小組成員調解雙方歧見外,也有賴於實施者願意誠意溝通,最後代拆戶也能接受實施者釋出的善意,才能有圓滿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