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潘俐雯/台北報導】開車沒開後視鏡,被查獲酒駕,這發生在這個17日凌晨五點左右,台北市中山分局員警,在巡邏時,看到有民眾開車行駛於道路上未開啟後視鏡遂上前攔查關心,意外聞到車內酒味,查獲男子涉嫌公共危險罪,隨即帶返所偵辦。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長春派出所長 唐晟倫說明案情。根據了解,當時彭姓男子開車,行經長安東路一段附近時,被巡邏員警發現自小客車未開啟後視鏡而行駛,遂上前攔查關心,交談過程中發現車內酒味濃厚,懷疑彭男有酒駕之虞,警方隨後以感知器對其測試有酒精反應,遂主動坦承有飲酒之情事,後警方對其進行酒測,經檢測彭男體內酒精濃度高達0.26MG/L已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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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請勿酒駕;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