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傅欣韓 高雄報導】
12月31日清晨5點20分,高市苓雅分局轄區發生一起自撞車禍,警方到場處理,經瞭解是37歲李男駕駛自小客車,沿武營路北向南行駛,於上述案發時、地,右前車頭撞擊路旁號誌桿致肇事。
駕駛李男左手臂紅腫,他表示不需送醫;這一撞造成右前車頭毀損嚴重,而李男現場經檢測有酒精反應,這下慘了,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


警方到場訪查周遭,並調閱監視器佐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李男涉嫌酒後駕車,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仍待交通大隊分析研判。本案李男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偵辦。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1項1款,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開單舉發,及35條9項,吊扣該車牌照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