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調增為19.2萬元

Vendor Icon

波新聞

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調增為19.2萬元

2月. 14, 2022

波新聞─陶泰山/台北

中區國稅局表示,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臺幣19.2萬元,並於今(111)年5月申報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該局表示,申報戶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乘以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申報家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之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等合計數之差額(即基本生活費差額),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所謂「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係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之60%訂定,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19.2萬元,較109年度18.2萬元增加1萬元。

如對上述說明有任何問題,請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author avatar
波新聞
波新聞於2017年9月1日在高雄成立。隷屬文青農實業有限公司,架構分為新聞區、專題區及影音區,報導與社會大眾相關的民生訊息,秉持傳遞正向訊息、提升正向能量、波動良善之心、共同關懷弱勢,讓社會更加祥和與美好。
donate plan

充電計畫

喜歡這篇文章嗎?歡迎幫作者充電,好內容值得更多人支持

瞭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