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很多民眾車子因故不使用想辨理停駛登記以節省稅金,但是車子同時有貸款,故以為要向債權人申請同意書。其實有貸款的車子辦理停駛登記可以不用債權人出具同意書,即可來監理機關辦理停駛登記,而且不受跨區的限制全國的監理機關都可以辦理。
高雄區監理所長李瑞銘表示,車主應檢具號牌(汽車兩面、機車一面)、行車執照、車主身分證及印章並結清稅金及罰款之後辦理停駛登記。另外,牌照稅及燃料費可計徵至號牌繳回監理機關前一日止。若有多收的牌照稅及燃料費也會退還給車主。
高雄區監理所提醒車主,停駛時間若超過三個月要復駛前要先來監理所驗車且停駛時間不得超過一年,否則車牌會逕行註銷牌照處分。若車輛牌照已辦理停駛登記,但仍違規使用行駛道路或停車於道路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還要補徵自異動日起至被查獲違規日止的牌照稅及燃料費。請車主要注意,以免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