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選舉點領選票作業10、11日於巨蛋體育館展開,各公所出動多名人力,另有多台點票機分頭進行作業,全程由警察單位、政風及監察小組委員嚴密監督及戒護,預計兩天完成18鄉鎮市公所點領選票作業。 苗栗縣選委會代理主任委員陳斌山提醒民眾,投票當日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前往各該指定投開票所投票,也需注意避免觸犯總統副總統及公職選罷法的相關規定。
選委會指出,投票日禁止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違反者,政黨、候選人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以下罰鍰,前項以外之人違反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投票日當天選民將領得之選舉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之選舉票者,依選罷免法之規定得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投票日當天選民將領得之選舉票攜出場外者依選罷免法之規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