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爆料網 周嶼/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去年底指揮警調人員查獲總統選舉賭盤後追查,發現另有經營賭盤情事,昨(11)日指揮警調人員在桃園、嘉義、雲林、臺中等地拘提被告林姓男子、陳姓男子及賭客共4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男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男具保20萬元,賭客李男等2人繳回賭博金額共120萬元後諭知請回。
桃檢112年12月27日指揮桃園分局、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拘提被告謝姓男子等 3人及通知1名證人到案說明,並執行搜索3處,查扣不法所得5萬元,經檢察官訊問後,發現謝男係以總統候選人彼此之得票數輸贏或差距作為賭博標的之方式,接受不特定人下注賭博。檢方認謝男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88條之1第4項意圖營利供給選舉賭博場所、及《刑法》第268條聚眾賭博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桃園地檢署指出,本次二合一選舉查察工作,遵循法務部頒布選舉查察工作綱領之「嚴查不法肅本清源」核心宗旨,對於妨害選舉案件均積極溯源偵辦,本署重申選舉賭盤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有違選賢與能之選舉目的,任何妨害選舉公正性之不法,本署將持續結合執法單位嚴查速辦,守護民主選舉之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