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辜士陞/嘉義
立法院業於1月24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刑法及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並經總統於1月28日發布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將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從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並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新臺幣1.5萬元罰鍰。另新法還包含酒駕遭吊銷駕照,重新考領時應申請登記配備有「酒精鎖」車輛後,才能發給駕照。
為有效降低轄區內交通事故發生與維護民眾行的安全,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將持續不定期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置重點於餐廳、KTV、夜店及易發生酒後駕車行為之時間及地點,運用並展現綜合警力防制酒後駕車及街頭暴力案件發生,落實區域聯防機制,強化機動巡邏攔檢稽查,近期更製作年曆酷卡及桌上立牌分送民眾及易飲酒場所宣導,協請各相關業者善盡社會責任,共同維護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嘉義市警察局局長王文澤表示,道路交通安全之維繫除有賴全民對交通法規之遵守外,更需要全體駕駛人發揮良好之駕駛道德,才能共創順暢且安全之道路交通環境;為此,我們再次呼籲市民朋友,『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如需飲酒,請先『指定駕駛』或請親友代駕,確保快樂出門、平安回家,建構「全齡共享、世代宜居」的幸福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