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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愛這家鄉味!陸籍配偶偷帶1公斤豬肉 入境挨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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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爆料網

1月. 23, 2024

【記者爆料網 莫沛宇/新北報導】日前一名從大陸福建嫁來台灣的周姓女子,因喜歡吃家鄉的豬肉,於2019年搭乘麗娜輪船從台北港入境時,帶著將近1公斤的豬肉抵台,結果遭到海關查獲,被裁罰20萬元。然而周女遲遲沒有繳納款項,直到遭到執行署新北分署限制其出境、出海後,她才主動向書記官說明案情,並繳清罰鍰。

執行署新北指出,現年54歲的新北市籍周姓婦女,於2019年7月2日從中國搭乘麗娜輪船至台北港入境時,帶了1袋0.99公斤的豬肉,卻未申請檢疫,遭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基隆分署裁罰20萬元。案件於當年9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但周女沒有無財產可供執行,且10間又隨即搭機出境,飛往福州未歸。直到去年4月,新北分署獲悉周女已入境,立即限制她出境、出海。

▲新北分署依法限制義務人出境、出海。(畫面新北分署提供)

今年1月16日周女在朋友的陪同下,到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說明案情,周女表示她從福建遠嫁來台灣,之前回老家省親,因愛吃家鄉所產的豬肉,才帶到台灣享用,而當時被海關查獲後又出境,只是要去大陸處理事情,並不是因為想到逃跑,後來碰上疫情,才遲遲沒有來台。周女提及自己目前已離婚,與別人分租房子,打零工為生,收入不豐,但會去籌錢繳清罰鍰。2日後她也如約至銀行繳清罰鍰,新北分署即解除其出境、出海限制。

新北分署表示,非洲豬瘟疫情尚未絕跡,稍有不慎即可能出現破口,殃及國內經濟及全民健康,全民仍須加強防疫,特別呼籲民眾,年關將近,國人出入境頻仍,自海外入境應注意所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之產品,以免遭受裁罰,並被移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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