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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警尋人高手王閔南 助人間蒸發13年無名女屍踏上回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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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新聞網

2月. 03, 2024

《圖說》「尋人高手」新北市板橋警分局防治組王閔南警官,成功助人間蒸發13年無名女屍,在農曆年前與家人完成另類團聚。〈板橋分局提供〉

【民眾網葉柏成新北報導】素有尋人高手稱號的新北市板橋警分局防治組王閔南警官,再次出擊鍥而不捨努力,人間蒸發13年無名女屍,在農曆年前完成另類團聚。

板橋分局表示,該案事發民國99年12月19日於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河濱公園新北橋下往河岸方向之草叢處,發現年約50至90歲,身高約150至160公分女水流屍,但因身體外觀泡水嚴重腐敗,特徵不明顯無法辨識故於100年即收葬三芝生命園區。

家屬曾於99年11月20日於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大同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尋,因年代久遠一直沒有任何音訊,家屬最終於111年1月25日至法院宣告死亡撤尋。(失蹤人口滿7年可以宣告死亡)

該案經板橋分局防治組王閔南警員舊案新查,交叉比對未發現有符合的失蹤個案,但完全沒有相關資訊覺得匪夷所思,用另一個方式查獲是否有宣告死亡撤尋而未尋獲失蹤相似之個案,過濾其中資料後,有一筆111年1月25日家屬宣告死亡撤尋。

經與家屬聯繫詳談溝通告知家屬,「我們警政單位都沒放棄,最怕家屬放棄」,其父親願意採集檢體供警方比對,經比對失蹤人父親與無名女屍15組體染色體均無矛盾,但未達研判標準,需要女方家屬之粒線體DNA比對,因無母親及其他手足,查尋期間陷入瓶頸。

父親可能孤身久了,對於尋找女兒已放棄,也宣告民法上的死亡,時間漫漫已過了好幾年,母親方面的親戚也都不在人世,導致該案陷入僵局,與法醫研究所多次溝通,板橋分局費盡心思後找到姨母,立即前往採集檢體比對粒線體DNA均相符,綜合研判該失蹤人口與無名女屍有一親等血緣關係。

《圖說》王閔南一路協助孤身一人的吳老先生。〈板橋分局提供〉

因年邁的老父親在高雄行動不便,要先去開庭取得檢察官發交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後,前往新北市立殯葬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再前往三芝生命園區把女兒帶回高雄團聚。

因吳老先生已孤身一人,這一路上王警官都從旁協助與陪伴,包含高鐵訂位、洽詢書記官開庭時能安排一樓讓吳老先生便於行走,最後在三芝生命園區帶回失蹤12年的寶貝女兒,於農曆年前返家完成另類團聚。

「生要見人、死要見屍」常是失蹤者家屬最大的心願,若家裡親人失蹤已久,警方可採集DNA(去氧核糖核酸)送至法醫研究所,比對歷年來無家屬指認的無名屍案件,替失蹤人口家屬開啟另一扇協尋之窗,失蹤家屬可前往板橋分局採驗,或至法醫研究所,僅需採集口腔棉棒3枝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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