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 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今(6)日辯論終結,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10名被告,都主張無罪。邱莉莉表示,自被約談至今,蒙受不白之冤,檢調刻意扭曲事實,她的政治清白與政治誠信受到嚴重衝擊,「在這次議長選舉,我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邱莉莉強調,「自被約談至今,我蒙受不白之冤,我的政治清白及政治誠信受到嚴重衝擊,檢調刻意扭曲事實,說我與郭再欽涉及賄選、恐嚇,全是不實指控,在這次議長選舉,我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林志展說,「建議司法辦案要摸著自己良心辦案,不要成為人家的打手」;黃麗招喊冤,「這一切都是情義相挺,請法官判我無罪」;郭再欽表示,本案是政黨合作,沒有不正當利益交換,他沒有犯罪。
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也喊冤 ,「一切與我無關,請法官判我無罪」;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強調,這是政治操作,很多事情被放大,企圖影響議長選舉,「我是冤枉的」;李文俊也主張無罪,請庭上判他無罪;市議員李鎮國及其妻高玫仙、黃怡萍也都主張自己無罪。
10名被告的委任律師連番為被告辯論,多位律師對證人方一峰證述前後不一、有所矛盾,提出諸多疑點,也質疑檢調偵訊方一峰的時間連續超過12小時,是「疲勞偵訊」,更在偵訊時刻意誘導、脅迫方一峰。
林士傑的委任律師指出,根據筆錄所載,方一峰供述,當聽完士傑所講的話,他沒感到害怕,「只是覺得奇怪」,律師更提出質疑,指方一峰是郭信良陣營的堅定支持者,方一峰請家人暫居它處,自己則暫時去議會住,恐有其政治目的,應是政治操作。
對於科刑建議,檢方建請法官依起訴書所載內容,量處適當其刑;本案合議庭定於4月29日下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