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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爆料網 郭睿誠/台中報導】依規定,藥物廣告應揭露廠商名稱、許可證號等資訊,但民眾發現,電台藥品廣告後方的揭露資訊,竟快如機關槍,網友嘲諷廣告「像中猴一樣」;離譜的是,衛生主管機關對此表示無法可管,坦言「這個問題應該可以和衛福部討論看看」。
電台是不少開車族聽新聞及音樂重要工具,日前有民眾發現,電台的藥品廣告詞,前方介紹藥效後,後方竟出現快如機關槍的資訊,還以為是電台播放系統出問題。
一位廣告商就坦言,電台廣告是以30秒或一定的單位計價,而藥品廣告應將廠商名稱、藥物許可證及廣告核准文件字號等一併登載或宣播,「有時為了省錢,就把後面的揭露資訊加速播放。」
台北市衛生局對此表示,目前法令只要求電台廣告「該講的(資訊)都要講」,卻未明訂「要不要說清楚講明白?」為避免造成消費者困擾,或許可和衛福部討論,修正相關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