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銘新聞/李堂安報導
管碧玲於2016年的憲兵搜索事件指沒有錄影,要求「該下台負責的人要有自覺」,不要犧牲基層。立委羅智強今日在臉書中說,按照管碧玲標準,金廈海域事件沒有錄影,那麼「該下台負責的人要有自覺」這句話,管主委要不要送給自己、還是要推給基層的執勤人員。
羅智強說,金廈海域事件造成兩名大陸人士死亡,兩岸惡意螺旋不斷升高。當中最關鍵的就是海巡署的執法過程有無過失。
海巡署原本對外宣稱,大陸快艇是在執法過程中「不慎翻覆」,後來又說是「蛇行拒」所導致。直到金門地檢署查發現雙方曾發生碰撞,海巡署才發新聞稿承認「船身多次接觸」。
羅智強指出,生還大陸漁工更對媒體說是被撞翻。釐清真相是解決問題的先決條件,只要拿出錄影,就可知道當時是怎麼回事,但海巡署居然說「沒有錄影」。
依照《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海巡人員執行職務,應「照相、錄音、錄影或其他證方式,保全相關事證,以為函送主管機關或移送檢察機關查處依據」。
羅智強委員強調,規定清清楚楚,何沒有按照SOP,放在身上的密錄器不是標準配備嗎。2013年發生廣大興28號事件,當時菲律賓「海岸警衛隊」都還有錄影,最後成為證據。我們還不如11年前的菲律賓。
海巡署說,CP-1051艇配全視系統」,當時高速逐、船身觸,同仁因注意平衡而未使用手持式攝影器材證。
羅智強就此提出書面質詢,指為什麼CP-1051艇沒有配備「全船監視系統」,是經費不足還是採購疏失。
廣大興事件時,當時的管碧玲怪政府對國際宣傳不力,自己製作了影片還原真相。現在管主委為什麼拿不出事發影片,為什麼讓人感到黑箱。
羅智強追問管碧玲為什麼要刻意隱瞞發生碰撞,管碧玲在臉書上提到,亡者受「第三人責任險」保障,「沒有碰撞,怎麼會有第三人任險」;有碰撞就有碰撞,管主委自己說清楚這麼難嗎,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
羅智強指出,「金廈海域事件」荒腔走板、疑點重重,讓兩岸關係雪上加霜,一定查明真相,有人負責。
圖翻攝羅智強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