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立場並無不同,認為本案既由地方政府表達需求,也應該讓地方政府及在地民眾同意,必須取得縣府發放的施工許可及建照。本案目前處於停工狀態,相關抗爭的起源是開發單位依環評法規定,要舉辦公開說明會,而公開說明會只是興建本案程序之一,後續開發單位仍需依法規及契約要求,取得彰化縣政府核發建築執照及施工許可,完備程序始可再續行後續作業。
經濟部指出,若開發單位後續仍無法依建築法取得建築執照申請,或興建期程未達成契約及法規要求,導致本計畫無法達成,經濟部將依照合約,檢討本計畫推動必要性,並依契約規定,研議後續作為。

圖說: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