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屏東縣財稅局主動寄送首次適用住家用房屋免稅之「免徵房屋稅通知書」!

Vendor Icon

今傳媒

4月. 29, 2024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依房屋稅條例規定,只要同時符合「住家用房屋」及「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2仟元以下」2個要件,就有免徵房屋稅之適用;屏東縣政府財稅局針對住家用房屋首次適用現值在新臺幣10萬2仟元以下免徵房屋稅規定者,將自113年4月22日起寄送「免徵房屋稅通知書」。

財稅局表示,房屋是否課徵房屋稅與屋齡並無絕對關係,係依房屋評定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而房屋評定現值會因折舊而逐年降低,如房屋評定現值遞減到10萬2仟元以下,且房屋均供住家使用,即可免徵房屋稅;然房屋評定現值若達免稅標準後,倘部分面積變更為非供住家使用,仍需按實際非供住家使用面積恢復課徵房屋稅、餘供住家使用部分仍免徵房屋稅。

如有其他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877979 或08-7338086轉分機211、212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author avatar
今傳媒
今傳媒報社(電子報)社務同仁從事記者有多年資歷資歷,為了服務更多的群眾成立本報。回首過去歷年來,承蒙社會大眾的支持與鼓勵,無限的感激,全體的同仁也深表謝意,讓讀者更便利知道每天社會上所發生的大小新聞與常識。
donate plan

充電計畫

喜歡這篇文章嗎?歡迎幫作者充電,好內容值得更多人支持

瞭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