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板橋警分局板橋派出所員警7日5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其位於南雅東路29巷一帶住處遭竊。警方旋即向遭竊住戶確認事發經過,經查該民眾起床時,赫然發現住處客廳燈開啟,且屋內門窗遭打開,同時聽聞一樓鄰居呼喊有小偷,隨即查看放置窗台2個包包,內有新臺幣3672元、耳機1個、信用卡及證件等物已遭竊,立即報案。
線上警力獲報到場後,依報案人及目擊民眾所述於周邊找尋,並調閱監視器追查,30分鐘後在縣民大道一段64巷與稚暉街46巷口,見一名著白色T恤、黑色長褲男子符合竊嫌外觀特徵,且神情緊張坐於路旁機車上,遂上前盤查。經查陳嫌(41歲)自知難逃法網,主動將所竊取財物交付,並告知逃逸時丟棄竊取財物位置,於現場宣讀權利後將陳嫌逮捕,全案訊後依竊盜案移送新北地檢偵辦。
板橋警分局呼籲民眾如在家存放現金或貴重物品,建議住家可加裝保全設備,並定時檢查門窗安全隨時上鎖,降低住戶被竊風險,如遇可疑人、事、物,請撥打110或報警處理,共同維護居家安全,並將持續對轄區內各住宅區巡邏守望,提昇見警率達到預防犯罪效果,以維護社區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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