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有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劉姓員警於中山分局服務期間涉犯妨害風化罪,臺北市警局獲悉後主動調查,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至該員警住家及辦公處所實施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劉員經檢察官訊問後裁定新臺幣50萬元交保並禁止出境出海,有關劉姓員警涉案情節重大,臺北市警局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報請予以停職,靜待司法調查,並從嚴追究相關考監人員行政責任。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將持續清查,如發現其他員警涉案,依法嚴處,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徹查到底,絕不寬縱,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