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翁順利/台南
台南市環保局率先各縣市,正式公告「雨傘」、「嬰兒車」為應回收項目,建議民眾將不堪使用的傘、嬰兒車先簡易拆除,再送交資源回收,更不要直接丟入垃圾車,以免損壞垃圾車或影響焚化爐效能。
雨傘由金屬傘骨、塑膠傘布、木材或塑膠握把組成,很多民眾不清楚,雨傘究竟需不需要回收。嬰兒車更是由多種材質製成,民眾也有相同的回收困擾。雖然環保署公告應回收項目裡並無雨傘、嬰兒車。但台南市環保局已率先分別在109年公告可回收,110年公告為應回收項目。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民眾可以直接將雨傘、嬰兒車交由清潔回收車,但更期盼在回收前先做簡易拆解、分類,幫清潔隊簡化後端流程、提高效率,拆除傘骨的傘布,民眾不妨嘗試製成輕便型的環保購物袋,以延長傘布使用壽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