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密貨幣平台 JPEX 去年 9 月遭香港當局點名「無照經營」、「違反監管規定」之後,隨即爆發出金困難、轉移用戶資金等詐欺疑雲,而今案件已出現首宗民事索償。根據港媒報導,香港 2 位受害人昨(3)日正式入稟法院,向 JPEX 集團、相關人士等共 7 名被告,追討 24 萬 USDT 或 185 萬港元。
香港《明報》指出,案件前 6 名被告依次為:JPEX 澳洲註冊公司「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 JPEX 在港註冊公司「WEB3.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 3 個錢包地址的持有人,以及場外交易所「Coingaroo」總經理趙敬賢。
至於第 7 被告則是 「任何透過實施、協助、參與,導致 2 名原告將資產轉移給上述 6 名被告」的人。
錯信林作以為 JPEX 是持牌平台
根據入稟狀,去年 7 至 8 月期間,陳姓原告在參加由網紅林作舉辦的加密貨幣講座、閱讀林作的個人資料和貼文後,相信 JPEX 是持牌、可信的平台,並以她個人及李姓原告的名義,在 JPEX 開立兩個和一個帳戶,然後多次向帳戶存入加密貨幣。
接著陳姓原告又在林作的介紹下,使用他提供的邀請碼到 Coingaroo 買入 USDT,前後共向趙敬賢支付 185 萬港元以換取等值 USDT 。
加密貨幣未經授權被轉走
入稟狀指出,香港證監會去年 9 月 13 日警告稱 JPEX 無牌經營後,JPEX 隔天就調高手續費、限制用戶提幣,同日陳在區塊鏈瀏覽器發現 3 個帳戶錢包地址內的資產在未獲授權下被轉走,但 JPEX 前端卻顯示帳戶仍持有平台幣 JPC 、 JPP 、比特幣及 USDT,餘額約等值 26.4 萬 USDT 。
原告,第 1 至第 4 及第 7 被告違反受託人責任,要求法庭聲明 5 名被告以信託形式,分別為兩原告持有約 5.2 萬 USDT 及逾 19 萬 USDT,要求被告重組或償還以上資產,或承擔為兩名原告討回以上資產的責任,以及追查以上資產下落,或是作出相應賠償。
替代方案
原告另要求法庭禁止眾被告或其員工處理以上資產,並且還提出其他替代方案,包括把原告在 JPEX 帳戶的資產當作借給第 1 至 2 及第 7 被告的款項,要求 3 名被告還款;另一項替代方案則是針對 USDT 賣方趙敬賢,原告表示向趙支付逾 185 萬港元,但沒獲取應得的逾 24 萬 USDT,要求趙歸還。
原告代表律師:若成功索償可作示例
原告代表律師朱喬華表示,若入禀成功索償可作示例,助更多受害人追討損失。
朱喬華補充說,提出民事訴訟有 6 年期限,但針對 JPEX 的刑事調查仍在進行,若等待調查結束才索償,未必有足夠時間展開民事程序,再者,民事訴訟如有任何發展,對刑事檢控亦會有影響。
吳傑莊:約有 10 人也計劃入稟索償
對此,香港立法會議員吳傑莊指出,民事索償先例是一個里程牌,相信未來有更多民事索償個案,並透露他目前正與數百位受害人聯繫,當中約 10 人計劃同樣透過民事索償追討。
〈JPEX 首宗民事索償:香港 2 受害人提訴追討 185 萬港元〉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區塊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