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113年6月1日13時許新城警分局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有一名男子在新城鄉民有街旁空地遭人強拉帶上車,警方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鷹眼小組追查,以車號調閱監視器擴大追查車輛行蹤,並在14時發現車輛出現高雄,新城警分局立即通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協助追查該輛涉案車輛,梅山派出所員警在派出所前攔查到該車,新城警分局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經警方調查,被害人與周姓及楊姓男子有債務問題,周、楊二男在北埔村民有街發現被害人後,將其毆打並拉上車前往台南處理債務問題。
新城警分局偵辦後,跨縣市合作,在台東縣、高雄市警方的即時通報及協助下,順利在南橫公路上攔獲涉案車輛,將周姓及楊姓男子依刑法妨害自由及傷害罪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