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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投訴/新竹晴空匯管理中心人行道私「吸菸亭」 強迫路人吸二手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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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爆料網

6月. 17, 2024

二手菸 吸菸亭 晴空匯

【記者爆料網 爆料中心/綜合報導】新竹東區晴空匯日前大火,造成兩名英勇的消防員殉職,也燒出高樓消防危機,有民眾向《記者爆料網》投訴,該棟大樓復原問題還沒有解決,大樓管理單位就急得恢復私設在人行道的吸菸亭,強迫停等紅綠燈騎士與過往行人吸二手菸,涉嫌違反菸害防制法,他們向里長及環保單位檢舉,都未獲得回應,痛批政府主管單位沒有作為!

民眾質疑設在人行道上的「吸菸亭」違法,但相關單位都不處理。爆料民眾提供

爆料民眾表示,晴空匯發生火警後,D棟樓內有害物質隨風向飄向附近大樓,臭味明顯,住在附近的居民都深受其害,但空污的問題沒有解決,但管理中心卻先行恢復人行道口私設吸菸亭,強迫停等紅綠燈騎士與過往行人吸二手菸,住戶與周遭里民長年向管理中心抗議,管理室卻表示未曾接到反應,明顯睜眼說瞎話。

爆料民眾說,他們透過里長反應,但這位「最美里長」卻只敢透過Line 傳話,而且被已讀未回覆,新竹環保署僅表示不隸屬其權責管轄。

爆料民眾表示,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8、19條規定,應明確列出室內外禁止吸菸之場所及相關管制措施,包含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且若設有室外吸菸區,除應有明顯之標示外,其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人員往來必經之處。另同法第22條規定,授權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禁止吸菸場所與吸菸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應定期派員檢查;場所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此外,依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授權各級主管機關得因地制宜,考量場所通風特性、進出人數及滯留時間等相關因素,公告指定非法定禁菸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目前已有部分地方政府衛生局,陸續公告人行道、校園周邊、夜市、連鎖便利商店及咖啡店前騎樓範圍等原非法定禁菸場所為「禁止吸菸」區,並將相關場所列為稽查重點,以減少對不吸菸者之干擾。

有不滿「吸菸亭」製造二手菸的民眾留下「抽煙亭好臭」的文字。爆料民眾提供

爆料民眾不滿指出,人行道口已為重點禁煙區,晴空匯管理中心罔顧消防檢測,延遲檢查導致公安危機,嚴重侵害住戶權益,第一時間卻恢復私設吸菸室,明顯違法,如此管理,置社區居民安全於何處?受災戶回家之路,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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