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1件優良事蹟發生於113年5月14日,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所長蔡明坤、警員何書霈等2員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獲報本市重興街1名女子可能有輕生念頭,員警立即到場並發現該女子已在樓頂並雙腳懸空坐在女兒牆上,蔡等2員經隔壁住戶同意,迅速衝上樓頂,蔡員與女子進行對話安撫情緒,何員則趁女子談話分心之際,迅速從女子後方將其抱離女兒牆,阻止憾事發生,其家屬對於員警熱心搶救生命,深表感激。
沈局長對於同仁發揮同理心執勤之精神,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予以高度肯定,並期勉本局員警以「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之精神自我期許,秉持著「存好心」、「行好事」心態,在勤業務許可範圍內積極為民服務,使民眾感受到警察的用心,讓民眾更安心、更信賴警察,共同營造「全齡共享、世代宜居」安全健康幸福的嘉義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