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土地開發弊案,獲500萬元交保,桃檢昨(8)日抗告成功。高院合議庭撤銷發回桃院更裁,今(9)日將重開羈押庭。民進黨廉政委員無異議通過,若鄭文燦被裁定羈押將停權3年;若一審有罪將除名,若無罪則會撤銷停權處分。
高院合議庭評議後,昨日下午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更裁。於今(9)日上午10點整開庭。對此:民進黨廉政委員會昨晚也舉行臨時會,共7名委員出席,討論超過2小時。主委邱駿彥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指出,廉政會確定立案,並作成決議,若鄭文燦遭羈押,將停權3年。廉政會認為,越高等級的國家公職,必須給予更高要求。
民進黨廉政會決議如下:未來的司法調查審判過程中,若有證據顯示其涉入不法行為而被裁定羈押時,援往例將予以停權三年處分。若未來有比上述更嚴重之情節發生時,廉政會仍將會依照廉政條例之規定再行調查,及進行更嚴厲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