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地政局說明,除了112年以前之變異點案件已依規定完成回報外,113年新增案件皆屬7、8月份之案件,尚在查報期限內,地政局已依法通知轄管區公所限期查報變異點現況,若查報結果經該土地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認有違規使用之情形,地政局即依據區域計畫法裁處。
地政局另表示,高雄市非都市土地違規案件來源,除變異點通報外,主要是民眾舉發,100至112年已裁罰3579件,其中民眾舉發有1403件,約占39%,變異點通報有910件,約占25%;違規樣態則以興建廠房、鐵皮屋1915件最多,約占53%;違規區域則以岡山區、路竹區、旗山區、美濃區等行政區較多。地政局都依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積極處理,後續亦將持續宣導非都市土地合法使用,以免民眾誤觸法規遭受裁罰。

圖說:高雄市112年以前之變異點案件都已依規定完成回報。

